我省代表團建議加大對青海政策性農業保險中央財補力度
出席十二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的我省代表團建議,進一步加大對青海省政策性農業保險中央財政補貼力度。
建議中說,在財政部等國家部委的大力支持下,我省政策性農業保險工作取得了積極成效,特別是2012年中央財政將我省馬鈴薯納入補貼范圍,并將能繁母豬補貼比率由原來的40%提高至50%,有效緩解了我省地方財政補貼壓力,促進了政策性農業保險的快速發展。但由于中央財政補貼險種范圍相對較小、補貼比例相對較低、地方財政困難、省內試點范圍局限等原因,青海省政策性農業保險工作進展不夠順利,以目前的財政配套資金規模無法滿足今后大規模開展政策性農業保險的實際需要。
為切實把“支農惠農富農”重要國策,特別是將國家對藏區農牧業發展政策落到實處,代表團建議,擴大中央財政補貼的范圍,將與我省農牧民生活息息相關的蠶豆、溫棚及以公益林為主的林業保險納入補貼范圍;比照西藏、新疆等省區提高我省政策性農業保險中央財政補貼比例并免除部分貧困地區財政配套資金;通過中央財政向保險經營機構補貼差額的形式,提高農牧民參保及保險經營機構承保的積極性。
我省代表團建議加大三江源生態保護補償資金支持力度
我省代表團在十二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上建議,進一步加大三江源生態保護補償資金支持力度。
建議中指出,青海在全國的生態地位極其重要,特別是三江源地區的生態環境狀況不僅關系到青海的可持續發展,也關系到全國的可持續發展和中華民族的生存發展,甚至關系到全球的生態安全。《國務院關于支持青海等省藏區經濟社會發展的若干意見》明確提出:“從青海等省藏區生態地位的重要性和特殊性出發,建立健全生態補償機制”。2011年11月中旬,國務院正式批準了《青海三江源國家生態保護綜合試驗區總體方案》,這是國家繼2005年批準實施三江源生態保護和建設工程之后做出的又一項重大決策。對進一步推進三江源地區生態保護與建設,確保區內經濟社會和諧發展及社會穩定等產生極其深遠的歷史意義。
建議中指出,試驗區建設的核心就是在加強生態保護建設的同時,建立生態補償機制。我省在深入調研的基礎上,并結合國務院關于建立草原生態保護獎勵機制有關精神,于2010年先行建立和實施了三江源地區生態補償機制。由于三江源自然保護區覆蓋范圍廣,生態保護與建設直接影響到4個州21個縣的經濟社會發展問題,因其生態補償范圍廣,補償內容涵蓋層次多,實施難度大,只能根據財力可能,突出重點、低標準起步,循序漸進。為此,我省建立三江源生態補償機制的基本思路是:結合國務院關于建立草原生態保護獎勵機制有關精神,緊緊圍繞推進生態環境保護與建設、改善和提高農牧民基本生產生活條件與生活水平和提升基層政府基本公共服務能力三個方面,先著重從草畜平衡、農牧民培訓創業和教育發展等11個補償政策入手進行積極探索,適當兼顧與生態保護和建設相關聯的一些其他問題。運行一至兩年后,再根據財力可能,適時擴大補償范圍,提高補償標準,逐步建立起一項持久、穩定的生態補償長效機制。全面落實這11項補償政策,年需資金近50億元。如剔除中央對我省相關補助資金后,目前尚有30億元的資金缺口。
因此,我省代表團建議,國家應充分考慮我省三江源地區的特殊困難,通過適當增加國家重點生態功能區轉移支付補助,幫助我省加快推進這項工作。
我省代表團建議支持推進我省果洛黃南經濟社會跨越式發展
出席第十二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的我省代表團建議,中央充分考慮我省的實際困難,進一步加大轉移支付補助力度,每年對果洛、黃南州經濟社會發展給予20億元的特殊補助,以推動這兩個地區實現跨越式發展,力爭到2020年,與全省同步實現全面小康社會。
建議中說,果洛、黃南、玉樹三個藏族自治州地處三江源核心區,在全國30個少數民族自治州中,屬于海拔最高、氣候最惡劣、環境最艱苦、單一民族成分比例最高的自治州,而且經濟社會發展也落后于省內其他地區。玉樹地震災后重建后,發展基礎和城鄉公共服務得到明顯改善,與同在三江源的果洛、黃南兩州形成了明顯差距。因此,加快推動果洛、黃南藏區的發展,盡快縮小地區間發展差距,對于我省全面建成小康社會至關重要。
近年來,省政府通過完善財政管理體制,對果洛、黃南實施了差別化轉移支付制度,取消所有基礎設施建設州縣配套,加大民生等方面的投入力度,兩州的經濟社會發展得到了穩步推進。但目前兩州在經濟社會發展等方面仍面臨著許多特殊困難和問題,主要表現在:一是地方財政收入不足。兩州所轄10個縣平均地方一般預算收入僅有1600萬元,尤其是果洛州有3個縣地方一般預算收入在全國縣級地方收入中分別排在倒數第6、9和第18位,地方收入很難滿足公共服務的需要,縣級財政支出97%以上依靠上級財政補助。二是生存條件嚴酷。兩州境內平均海拔4200米以上,年均氣溫零下4攝氏度,各類災害頻發。三是農牧民增收困難。2011年兩州農牧民人均純收入僅為3256元,比全省低出約1352元,個別縣在2000元左右,兩地農牧業生產方式落后,貧困人口多,貧困面大,扶貧開發任務艱巨。四是發展任務繁重。州、縣基礎設施建設滯后,產業基礎薄弱,社會事業發展總體滯后,教育、醫療、社會保障、文化等公共服務嚴重短缺,生態保護任務繁重,基層政權建設薄弱。五是維穩任務艱巨。
因此,為加快推進果洛、黃南州經濟社會發展,從2013年起,我省將采取特殊支持政策,進一步加大其基礎設施建設、生態環境保護、特色優勢產業培育、促進農牧民增收和改善干部職工待遇等方面的投入力度,預計每年需要投入資金80億元以上。
我省代表團建議堅持湟水流域高標準基本農田整治重大工程
出席十二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的我省代表團建議,支持實施青海省湟水流域高標準基本農田整治重大工程項目。
建議中說,根據《全國土地整治規劃(2011-2015年)》和“十二五”期間全國建成4億畝高標準基本農田的戰略任務,我省啟動了湟水流域高標準基本農田整治重大工程項目。目前,項目前期工作已全部完成,《湟水流域高標準基本農田整治重大工程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經省人民政府審查同意后已呈報國務院。
建議中指出,湟水流域耕地保有量占全省的64%以上,糧食產量占70%以上,有4個民族自治縣、5個國家級貧困縣。通過實施項目,在該區域內進行田、水、路、林、村綜合整治,把耕地建設成為高標準基本農田,改善農業生產條件,優化土地利用結構,夯實農業發展基礎,提高糧食產能,將有效促進湟水流域農業增效、農民增收、農村發展;是落實國家基本農田保護戰略,確保糧食安全的需要;是落實國家支持加快青海藏區和六盤山區經濟社會發展的具體措施;對推進城鄉統籌發展、區域均衡發展、民族團結、社會和諧具有重要意義。
建議中說,這個項目依托國家發改委和水利部批準的“引大濟湟”工程。該工程通過蓄水、調水和配水工程建設,將水資源比較豐富的大通河水,穿越大坂山由黑泉水庫調節后引至湟水干流地區,從而實現湟水干流區域水資源的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引大濟湟”一期工程(黑泉水庫)已于2001年底建成,北干渠一期工程基本完成,二期工程也已準備實施。“引大濟湟”工程的實施為湟水干流地區開展大規模土地整治,進行田間基礎設施配套建設奠定了基礎。湟水流域高標準基本農田整治重大工程項目覆蓋西寧市和湟源、湟中、大通、平安、互助、民和、樂都和門源9個縣(市),涉及154個鄉(鎮),1649個行政村,195.15萬人。項目由引大濟湟北干片、湟水干流片、大通河流域片三個片區組成,建設規模201萬畝,新增耕地11.3萬畝,估算總投資48.49億元,計劃工期5年。項目以土地平整、渠系和田間道路配套完善、農田防護等為整治內容,通過開展“旱變水”、“坡改梯”、“薄增厚”等工程措施,可建成高標準基本農田128萬畝、實現“旱變水”75萬畝、“坡改梯”65萬畝、發展節水灌溉86萬畝,經濟、社會和生態效益顯著。
根據我省實際情況,項目擬在5年內分為兩期實施,以引大濟湟北干片區為一期工程,建設規模90.89萬畝,新增耕地5.56萬畝,估算投資26.7億元,計劃工期內前3年完成。
為保證項目按期實施,早日發揮效益,建議國土資源部盡快組織審查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并批復下達一期投資。
仁青加白瑪委員建議國家扶持青海文化產業“走出去”
仁青加、白瑪委員針對青海少數民族地區文化產業復合型人才缺乏的實際,聯名建議國家在資金和人才培養等多個方面扶持青海少數民族地區文化產業“走出去”。
這份提案闡述了青海民族地區在新時代背景下發展文化產業的重要意義,分析了其文化產業發展現狀,提出了其發展文化產業、促進文化建設的思路和建議。他們說,青海是一個少數民族比例高的省份,少數民族居住地絕大部分屬國家國土主體功能區劃中限制開發和禁止開發的區域。青海省少數民族地區民風淳樸,民族民間文化資源豐富,文化產業發展優勢明顯。 “十二五”期間,青海省在少數民族地區建設文化產業項目20多項,計劃投資金額達30多億元,在各地政府投資及企業自籌的基礎上,項目資金建設缺口較大,懇請國家發改委、文化部加大對少數民族地區文化產業項目建設支持力度,在青海省少數民族地區文化產業項目建設中給予資金扶持。
他們同時建議推進青海少數民族地區文化產業“走出去”步伐,特別要加強對青海少數民族地區文化產業人才培養,這是因為由于青海省少數民族地區缺乏既懂文化或對文化的內涵有深切理解、又懂經營管理的復合型文化人才,文化產業各個領域的管理水平普遍偏低,文化產品生產總體上還是以傳統工藝技術為主,創新能力不強和技術水平低的問題比較突出,積淀的豐厚文化資源閑置浪費現象嚴重,尚未完全將特色民族文化資源優勢轉化為文化產業優勢和經濟發展優勢。
諾衛星鄧曉輝諾爾德李小松代表建議支持我省加快發展新材料產業
出席十二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的我省代表諾衛星、鄧曉輝、諾爾德、李小松聯名建議,國家從基地建設、重點項目、科技投入、項目備案和準入標準、信貸扶持五個方面加大對我省新材料產業的支持力度。
建議中說,依托我省豐富的鹽湖資源、有色金屬資源及能源優勢,大力發展新材料產業,是加快推動全省工業轉型升級,優化產業結構及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重要途徑。近年來,我省充分發揮比較優勢,加快推進新材料產業發展。以新能源材料、電子信息材料、新型合金材料為重點的新材料產業體系已初步形成;晶體硅、鋰電池材料、鋁(鎂、鈦)基新型合金材料、銅(鋁)電子箔膜等核心產品產能規模不斷壯大,關聯產業鏈逐步完善;以西寧(國家級)經濟技術開發區為代表的新材料產業基地已初具規模,全省新材料產業具備了加快發展的條件。
但是,由于我省新材料產業處于起步發展階段,在發展模式、技術創新、基礎管理工作等方面存在著諸多制約因素。
建議國家將西寧(國家級)經濟技術開發區東川工業園區列為國家重點新材料產業基地,并從新材料產業發展政策、專項資金等方面給予傾斜,支持我省加快發展新材料產業集群,構建區域特色鮮明、優勢突出的全國重要的新材料產業基地。
建議國家將相關重大項目列入國家新材料產業專項工程,并從技術研發、投資立項、節能減排等方面給予優先傾斜,重點支持青海布局建設國家級集成電路硅片、鋰電池材料等新材料產業項目。
建議國家支持我省新材料企業設立科技研發中心,在人才培訓引進、對外技術協作交流等方面給予支持;為我省新材料企業與國家科研院所、部屬高校開展技術合作搭建平臺,加快解決關鍵技術難題;支持我省建設面向新材料產業的公共服務體系和第三方檢測平臺,并對公共服務費用和檢測所支付費用予以資金補貼。
建議國家將我省重點發展的電子信息材料、新型合金材料、新型化工材料、新型建筑材料納入國家新材料產業體系,并對相關重點項目適當降低備案門檻,放寬準入條件,支持青海省將新材料產業打造為特色優勢產業和新的經濟增長點。
建議國家充分考慮我省新材料產業正處于起步發展階段,項目建設資金需求量較大,急需信貸支持的現實,加大對我省新材料產業的信貸支持力度,對符合條件的企業在上市融資、專項貸款及進出口稅收等方面給予優惠政策,支持企業做大做強。責任編輯:魏有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