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第十四次黨代會強調,要堅定不移建設更高水平的平安青海,認真貫徹總體國家安全觀,統籌發展和安全,以共建共治共享為導向,構建社會治理新格局,著力強化國家安全戰略要地功能,確保政治更安全、社會更安定、人民更安寧。
習近平總書記在參加十三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青海代表團審議、2021年6月視察青海時,反復強調:“要加強和創新社會治理,完善公共安全應急響應體系,及時排除各類風險隱患,確保國家安全和人民安居樂業。”“進入新發展階段、貫徹新發展理念、構建新發展格局,青海的生態安全地位、國土安全地位、資源能源安全地位顯得更加重要。”諄諄囑托,為我們牢固樹立青海安、國家安的大局意識,更好地統籌發展和安全指明了前進方向。
五年來,我們堅持共建共治共享,社會治理達到新水平。深入推進科學立法、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法治青海、平安青海建設邁上新臺階。推進社會治理制度創新和能力建設,探索實踐社會治理新經驗。加強和創新城鄉社會治理,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形成適應新時代要求的村規民約等基層治理新機制,城市治理更精細、農村治理更精美、牧區治理更精進,社會文明整體實現新進步。青川甘交界地區平安與振興工程成效明顯,掃黑除惡專項斗爭取得重大成果。堅決守牢生產安全、食品藥品安全底線。今天的青海,社會和諧穩定,百姓生活安寧,各族群眾的幸福感安全感持續提升。
事實證明,良好的社會治理是社會和諧穩定的前提和保障,安居樂業是各族群眾的共同心愿。長期穩定的社會環境,為發展厚植根基,也為人民創造美好生活提供保障。
踏上新征程,奮進新時代,青海在黨和國家工作全局中的地位,特別是生態安全、國土安全、資源能源安全地位顯得更加重要。我們要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對青海工作的重要講話和重要批示指示精神,統籌發展和安全,堅決扛起維護生態安全、國土安全、資源能源安全的重大政治責任,完善以國家公園為主體的自然保護地體系建設,堅定不移做“中華水塔”守護人,守護一江清水向東流,實現水安全有效保障、水生態明顯改善。
以產業“四地”建設為重點,持續推進綠色發展、能源轉型實現新突破,不斷增強青海在資源能源領域服務保障國家戰略需要的能力,使國家生態安全屏障更加牢固,安全戰略要地作用更加彰顯。同時進一步加強國家安全體系和能力建設,鞏固青海穩疆固藏的戰略地位,筑牢維護國家安全的人民防線;著力推進社會治理創新,促進專項治理和系統治理、依法治理、綜合治理、源頭治理相結合,把矛盾解決在萌芽、化解在基層。完善公共安全隱患排查和安全預防控制機制,有效保障公共安全,使各族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實、更有保障、更可持續。
一筆一畫寫正義,一舉一動保平安,一點一滴促和諧。平安是百姓福祉,也是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前提。我們要秉持“大治理”“大平安”理念,織牢安全網、提升安全感,堅定不移建設更高水平的平安青海,讓高原的每一寸土地都充滿平安祥和,讓平安青海的底色越擦越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