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青海省哲學社會科學項目指南》(以下簡稱《指南》)即日起正式發布,省級哲學社會科學項目(含自籌經費項目)申報工作同時開始。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屆全會精神,深入貫徹青海省委第十四次黨代會精神,圍繞中心,服務大局,立足青海、聚焦高原,堅持以重大理論問題和現實問題為主攻方向,堅持基礎研究和應用研究并重,充分發揮省哲學社會科學項目的示范引領作用,著力提升我省哲學社會科學研究原創能力,著力推動我省哲學社會科學體系、學術體系、話語體系建設,著力推出具有青海特色的研究成果,為奮力譜寫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的青海篇章提供有力的理論支撐和智力支持。
二、項目分類
2022年度青海省哲學社會科學項目分為重點項目、一般項目、青年項目和自籌項目(依據各單位自籌情況,同步組織申報)。
三、選題要求
項目申報以《指南》(見附件)為依據,注重強化問題意識、把握正確導向。基礎研究要瞄準學科前沿,體現原創性、開拓性和較高的學術價值;應用研究要以我省經濟社會文化建設發展中重大理論問題和現實問題為主攻方向,體現時效性、針對性、操作性。
四、申報條件
1.凡我省在職的社會科學工作者,具備主持項目研究能力和條件的均可申報;
2.申報一般項目者要求具有副高級以上(含)專業技術職稱(職務),或者具有博士學位;
3.申報青年項目,申請者年齡不得超過40周歲(1982年6月后出生);
4.申請人同年度只能申報一個項目,作為課題組成員最多只能參加一個項目的申請;
5.正在主持國家社科基金項目、省級社科項目(含自籌經費項目)、新型智庫項目以及其他省部級以上項目的人員,不得申報新的項目(以結項證書標注日期為準)。
五、具體事項
1.各社科研究管理部門要做好項目申報的組織工作,保證一定的項目申報數量,增強把關意識,提高項目申報質量。
2.報送材料包括:(1)審查合格的《申請書》(2022年5月修訂重印)一式6份(一份原件,5份復印件);(2)本單位的申報匯總表一份。
3.項目申報所需的材料(包括《申報通知》《指南》《項目申請書》《匯總表》)請從青海省社科聯網站社科規劃欄下載(網址:http://www.qhsklw.com)。申請書采用計算機填寫、A3紙雙面印制、中縫裝訂,經所在單位審查蓋章后,報送省社科聯規劃辦。項目申報材料一經上報概不退還。
4.申報自籌經費項目在項目申報書首頁右上腳括弧內標注xxx單位自籌項目。
5.申報期限從本通知下發之日起至2022年7月7日止,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1.2022年度青海省哲學社會科學項目指南
2.2022年度青海省哲學社會科學項目匯總表
3.青海省省級哲學社會科學項目申請書